1、一般來說,總公司財務部必須能夠控制各分公司的財務部,包括人員任免、資金控制、制度設計等。如果分公司都能獨立負責盈虧,業務性質互相之間很不一樣,可以考慮授予當地財務人員比較大的權限。
2、總公司定期派內審人員進行合規審計,保證1-3的規定得到執行。除此之外,從組織架構上也可以讓分子公司的財務人員直線匯報給總公司財務,虛線匯報給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業務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歸一把手管理。這樣能保持財務的獨立性,更有利于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
3、分公司通常是總公司的支柱業務或核心業務的經營者,是企業分權管理的一種常規形式。總分公司間的分權化程度不盡相同,但無論何種程度和方式的分權,都必須保證權責明確和權責對等,以避免控制弱化,并確保有效的約束和激勵。總公司的財務權力是管理資產,財務責任是實現利潤。
4、對分公司資金支出的授權,使分公司擁有部分財務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須對分公司財務管理。常規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實行預算制度,使資金算了再用;總公司也可以據此了解各分公司預算資金盈缺狀況,在各分公司內合理調配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5、分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的,符合條件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總分公司的進項稅額不能混抵,實際上雙方的勾選和申報系統是相互獨立的,想混抵也沒有辦法做到。總分公司之間發生業務往來,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無論會計和所得稅上如何處理,增值稅均需要獨立繳納,并開具發票。
一般來說,總公司財務部必須能夠控制各分公司的財務部,包括人員任免、資金控制、制度設計等。如果分公司都能獨立負責盈虧,業務性質互相之間很不一樣,可以考慮授予當地財務人員比較大的權限。
總公司定期派內審人員進行合規審計,保證1-3的規定得到執行。除此之外,從組織架構上也可以讓分子公司的財務人員直線匯報給總公司財務,虛線匯報給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業務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歸一把手管理。這樣能保持財務的獨立性,更有利于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
對子公司財務管理作用p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分權管理和集權管理的弊端,對子公司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全過程控制;能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財務會計人員的利益和子公司的高度發展一致;有利于建立財務共享中心。
加強培養公司員工內部凝聚力及高度的責任心。分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并細化落實到每個人。分公司財務直接對總公司財務負責,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資金支付實行月初預算、事中控制、月末對比差異分析。有效的溝通,追求人性化管理。
總公司與分公司有各自獨立法人,需要兩個公司分別進行賬務處理。總公司和風公司有共同法人,需要合并由總公司進行財務和稅務處理。分公司的財務不實行獨立核算。分公司的核算集中在集團總部的財務管理中心,分公司沒有完備的獨立的財務系統,只配備一名或者兩名財務人員時也需要總公司進行財務核算。
分公司財務是總公司財務的一部分,總部與分公司的財務關系是密切的。在集權管理模式下的集團總部與分公司的財務關系是密切的:分公司的財務不實行獨立核算。分公司的核算集中在集團總部的財務管理中心。
1、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2、財務制度:主要是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制度。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3、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辦法。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