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公司后,應在做好基本的財務管理工作的同時,首先解決老板認為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將在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新風險點及時與老板溝通,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作重心。
2、主持內部控制:強化內功,事先控制,構筑防火墻。內部控制體系構建、評價和內部審計考核。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流程,提出整改措施,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內控設計、財務控制、實物控制、人員控制。
3、所以我認為,一個出色的財務總監必須做好以下八點:擁有合理規劃企業財務的戰略頭腦,建立完善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擁有預算檢查制度,詳細審核分析財務報告,有效控制成本籌劃稅收,合理調配企業運營資金,積極參與投資融資決策,協調好內外財務的人際關系。
擔任法人代表風險極大,因為即使公司盈利,你也不一定能獲得任何報酬。如果公司虧損,你卻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可以與你的親戚進行溝通,明確提出你應該獲得的風險費用等。如果溝通無效,可以明確表示,作為公司法人代表,你有權注銷公司。
您目前擔任親戚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近期有大額貸款記錄,這些情況在您報考公務員時可能會被考慮。盡管您的貸款和公司法代表身份可能會在背景調查中被發現,但這并不意味著您不能報考公務員。在公務員筆試和面試過程中,您的個人財務狀況和商業角色通常不會成為考量的重點。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在法律上我們一般的人叫自然人,而在法律上把公司也當做是“人”,叫“法人”,所以公司就是法人,而從你描述的看,你親戚需要你做的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公司出事法定代表人應當全權負責,如果公司犯罪,應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判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你自己個人無法辦理,建議找公司配合你公司變更法人代表的,應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將你所占得股份轉讓給你的朋友或者其他人。就是股權轉讓了。
在私人公司中,通常情況下是公司所有者或老板娘負責掌握財務狀況,而具體的財務會計工作則由外部聘請的專業人員來處理,這些人員負責滿足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更加規范的公司中,財務總監是作為高級管理團隊成員被高薪聘請的,他們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決策。
在比較正規的公司里,財務總監是高薪聘請的,另外再聘請審計總監來監督。而掌管資金的則是自己人,他們之間是相互監督的。
財務外包到專業第三方公司處理,省時省力。和朋友合伙開公司的前提條件下,三個人誰來負責財務對于公司架構來說都不合適,那么這樣的初創公司,也不合適聘請專業的會計或者出納。
國家和企業雙重主體權益論指會計人員在業務上接受會計管理部門指導,行政上受單位負責人指揮。會計人員既是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又是代表國家監督企業經濟活動的人員,既維護國家利益,又維護企業利益。這是長期以來主流的會計人員管理觀點,我國原《會計法》對國有企業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即為如此。
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屬于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不可以擔任公司監事。
而且財務直接與資金打交道,掌管著公司的資金流向和資金命脈,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財務負責人是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的人。負責對會計及其他有關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職位大于辦稅員。辦稅人主要負責公司的稅務方面工作,非會計人員也可。例如去國地稅購買發票、申報繳納稅款等業務。
要求不同財務負責人必須有會計師資格的人才能勝任,且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參與公司重大事項及生產經營決策。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
企業使用個人兼職會計,如果發生漏交稅行為,會計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損失都要公司負擔,包括延期報稅的罰款等,而找專業代理記帳公司,就可以在代理合同中作出相應的規定,如某代理記帳公司因對新辦企業的報稅期不了解,延期報稅的罰款,就全部由記帳單位負擔。
登記財務負責人的條件包括年滿18周歲、具有會計從業專業資格、具有高等學校會計學專業教育背景等。代理記賬是指通過第三方機構為客戶提供預審、審計、核算和報稅等服務的一種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代理記賬企業應當登記一名財務負責人,并由其負責代理記賬業務的合法、真實和準確。
帶上公章法人章執照和新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去稅務填表就好。從原則上說,稅務機關并不管公司的會計人員的變動。但是,如果該會計人員是公司登記的稅務報稅員,那就要去稅務機關進行變更。公司在最初進行稅務登記時登記的會計人員的資料,在會計人員變動后,不必馬上進行變更。
在小型企業中,這種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通常,在制度健全的公司中,老板不會親自管理財務,以確保資金的安全和透明度。追問:如果我被指派管理公司的財務,應該遵循哪些程序呢?你目前的職位是出納嗎?通常,老板會根據他對你的信任來決定是否將財務管理職責交給你。
是財務總監管理資金但得經過負責人的同意,并且要有定期的財務檢查,查現金及銀行余額到底對不對。具體而言:現金本身由財務人員保管,但不能隨便動用。
按會計位崗要求,無論是公司基本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等都由出納人員負責,因為出納員就是管錢的。按著會計內控制度要求會計崗位要與出納崗位分離,不得由會計一人辦理。我想你提出的問題,按道理或者嚴格說,應當由出納人員辦理現金存取。
錢一般由公司的出納來管,比如報銷業務員路費,匯錢給客戶,跑銀行,買發票等等,而賬一般由公司的會計來管,如果錢上有問題,會計的賬就會反映出來,反之如果賬有問題,那么出納那邊的錢自然就對不上,這樣就很容易查出舞弊所在了。
合伙事務可以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也可以由共同推舉的義人來管理,其他人有監督權。做到財務透明就無所謂誰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