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符合某個會計要素的定議;可計量性,即確認的項目能夠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進行計量;相關性,即確認的項必須與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有關;可靠性,即確認的項目納入會計系統的信息是真實可靠可核實的。
2、予以確認的經濟事項,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標準:可定義性,即應予確認的項目必須符合某個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可計量性,即應予確認的項目應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應予以確認的交易或事項要能夠以某種計量屬性可靠地進行計量。相關性,即應予確認項目的有關信息,在使用者的決策中導致差別。
3、會計確認最基本的標準是: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可靠性。會計確認標準是指會計系統予以確認的會計事項所應具有的特征。確認一個項目和有關的信息,應符合四個基本的確認標準,即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服務收入需要滿足五個條件:服務費用能夠確定、服務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中、具有實際的經濟利益、服務費用能夠收回、服務費用數額能夠可靠確定。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服務收入需要滿足以下五個條件:服務費用能夠確定。
新準則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如下:已經向客戶傳遞了商品或服務、客戶同意支付相關費用、收入金額可以被合理地衡量、預計經濟利益將流入企業、收入確認時,企業的相關義務已經完成或正在履行。知識拓展:傳遞商品或服務(Identification):這個條件要求企業已經將商品或服務交付給客戶,使客戶可以使用或受益。
確定交易價格。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項履約義務。5: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總原則:收入應當在企業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
當產出法所需要的信息可能無法直接通過觀察獲得:或者為獲得這些信息需要花費很高的成本時,可采用投入法。
1、新舊收入準則和企業所得稅對收入確認的對比分析彭懷文由于稅法與會計上收入的分類和范圍、收入確認的時間、收入確認的條件、收入的計量原則等方面的差異,從而使得收入在稅法與會計上形成了各種稅會差異。收入是稅務稽查的必查內容,看似簡單,實則最容易出現稅務風險。
2、在《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對所得稅收入確認條件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從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原則、收入的形式、內容以及確認收入實現的時間標準等相關規定可以看出,所得稅收入與會計收入的確認條件有差異。現以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作為參照來進行分析。
3、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產生差異;(2)因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產生的差異。
4、新會計準則規定,利息和使用費收入的確認原則為同時滿足兩個條件:(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稅法對利息收入分為企業存款利息、企業貸款利息和國債利息三種。對前兩種均作為計稅收入,但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5、新舊收入準則對比區別如下:新收入準則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合二為一:將現行收入準則和建造合同準則進行了統一,新收入準則要求采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規范所有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
1、cpa財務確認收入的三個條件如下: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確認收入需要會計人員的專業判斷。
2、cpa確認收入的條件屬于《會計》科目考查的內容,當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同時滿足相關條件且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即可確認收入。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指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
3、第一步: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第二步: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第三步:確定交易價格第四步: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第五步: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每個步驟中需要關注的要點如下: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合同需具備的要件(即收入確認的前提條件)包括5條,重點關注第4條和第5條。
1、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收人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是指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估計。如果收入的金額不能夠合理估計,就無法確認收入。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商品銷售價格通常已經確定。但是,由于銷售商品過程中某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銷售價格發生變動的情況。
2、Ⅰ財務會計:簡述滿足確認收入的條件。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是指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同時轉移。
3、因此,收入的確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三是經濟利凎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
4、因此,收入的確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三是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5、收入的確認條件包括以下幾點: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6、 收入的確認基礎———權責發生制現代企業形成以后,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受托責任便成為所有者與經營者共同關注的問題,從而逐漸成為財務會計的目標,權責發生制就衍生于這樣的經濟環境之中。
1、具體來說,權責發生制的收入確認需要關注以下幾點:逾期貸款利息收入,即使在半年內未到賬,也應在貸款發生期間計入收入。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和支出,涉及的款項可能在本期結算,但其性質決定了其歸屬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無論現金流入何時實現,都與投資發生的時間相關。
2、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逾期半年以內的貸款利息收入;(2)金融機構往來收入;(3)投資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機構往來支出;(6)固定資產修理、租賃、低值易耗品購置、安全防衛等大宗費用支出;(7)無形資產攤銷;(8)固定資產折舊;(9)各種稅金等。
3、權責發生制的內容:權責發生制也稱應計制,是以收入、費用是否發生而不是以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為標準來確認收入和費用的一種記賬基礎。《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